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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年12月29日 阅读:2089
根据《执业兽医管理办法》,现就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、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成绩公布与查询
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
二、合格分数线
按照《执业兽医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,2014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6分,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04分。西藏自治区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90分,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29分。
三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
考试成绩达到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,应按照报名地考试公告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。经审核合格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。
特此公告。
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
2014年12月29日